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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7月26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2时。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分析、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如比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3.笔试成绩公布。2020年7月27日9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1:3比例掌握。如比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同时通知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
(三)资格复审
2020年7月27日至29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省委政法委政治部组织干部处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表》原件(需从报名网站下载,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2.个人身份证(户口页)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复审通过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按照笔试成绩顺序进行递补。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8月1日下午2时30分。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五)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人员。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笔试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排序,1:2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届时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
3.考察。对考察对象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质、素质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等,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延伸考察。对列为考察对象人员,依据考察结果综合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六)公示、试用和调动
1.公示。对拟选调人员在河北长安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试用和调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先办理借调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胜任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适应者回原单位工作。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疫情防控
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提前30分钟进考场做体温检测,查核本人绿色健康码。考生在考点内一律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环节当中需暂摘口罩进行身份核验。
咨询电话:0311—87907708、87807085
以上内容未尽事宜,由省委政法委负责解释说明。
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7月14日
原标题: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省委政法委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ebpta.com.cn/hebpta/Item/2308.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