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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由泸州市国家税务局人事科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7月13日携带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考察
此次选调采用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2016年7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事项另行通知)。
2.考察。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从到低分的顺序,以选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按照选调职位的职责要求,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和考察情况,按照选调职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调取档案
对通过面试、考察和体检的报考人员,由泸州市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调取个人档案。
(七)办理调动手续
经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后,由泸州市国家税务局商地方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统一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原标题:2016年泸州市国家税务局选调专业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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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