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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人选。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人选比例一般不超过1:1。面试合格人员达不到考察比例的,经市人社局同意,可按面试合格实有人数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组织实施。考察工作采取到原单位同其领导、同事进行谈话的方式进行综合考察。全面准确评价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位适应度,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三)体检。遴选机关根据考察等综合情况,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可结合考察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并市人社局备案。体检须在市人社局指定的三甲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确定对象和公示
(一)确定遴选对象。各遴选机关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研究确定遴选对象。
(二)公示。在市人社局网公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三)聘用。公示期满后,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年。
七、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的,须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报名推荐表》信息弄虚作假者,记入诚信档案。
(二)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为切实加强对公开遴选工作的领导,确保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保护中心办公室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具体事宜。
(四)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五)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遴选公正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
(六)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现场笔试、面试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有关要求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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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事业单位科级干部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xls
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
(柳州市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2020年7月8日
原标题: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关于公开遴选事业单位科级干部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liuzhou.gov.cn/zwfw/rsyw/lzsrcfwhrspxzx/sydwzp_1/zpjzgg/202007/t20200708_17041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