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江西:2016上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遴选3人公告

上饶党建 2016-07-06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机制,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经研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决定面向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1.遴选职位: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

  2.遴选人数:3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本次遴选面向市直机关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品行端正、文字功底好。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院校法律专业毕业。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5年以上工作经历(试用期内除外)。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次及以上。

  6.身心健康,无残疾。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对遴选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参考的情形。

  三、遴选方法与步骤

  遴选采取公开考试、上岗试用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上饶党建网(http://www.srdj.cn/)、中国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 (http://www.jxsrrd.gov.cn/)下载《上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面向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即日起至7月8日(不含休息日)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名表》(一式两份,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和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2.经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遴选总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遴选人数,报名人数少于4人则取消本次遴选。

  3.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负责将初审结果通知参考人员,并对合格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遴选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