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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机制,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经研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决定面向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1.遴选职位: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
2.遴选人数:3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本次遴选面向市直机关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品行端正、文字功底好。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院校法律专业毕业。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5年以上工作经历(试用期内除外)。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次及以上。
6.身心健康,无残疾。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对遴选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参考的情形。
三、遴选方法与步骤
遴选采取公开考试、上岗试用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上饶党建网(http://www.srdj.cn/)、中国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 (http://www.jxsrrd.gov.cn/)下载《上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面向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即日起至7月8日(不含休息日)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名表》(一式两份,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和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2.经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遴选总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遴选人数,报名人数少于4人则取消本次遴选。
3.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负责将初审结果通知参考人员,并对合格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遴选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