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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成绩未达到45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并由甘孜州财政局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高于遴选职位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未形成差额的,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2)进入面试的人员,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和公示
1.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考调职位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情形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2.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3.公示。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五)试用和调动
1.试用。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试用的,由遴选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正式试用人选名单。试用期为3个月。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缺额不递补。
2.调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中共甘孜州财政局党组讨论,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和相关材料形成专卷,按有关规定报州委组织部审批。
五、其它事项
1.经笔试、面试和考察若无适合人选,则减少或取消本次遴选名额。
2.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不指定参考用书。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在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报考人员在参加遴选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期间的安全自行负责。
5.正式调动后,不负责配偶调动和住房问题。
6.本公告由甘孜州委组织部、甘孜州财政局负责解释。
甘孜州财政局咨询电话:0836-2833407
派驻纪检组电话:0836-2817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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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
2020年7月6日
原标题:甘孜州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关于2020年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00706
文章来源:http://rsks.gzz.gov.cn/newsDetail/215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