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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审查
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选调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与选调者负责。
七、选调方式
选调工作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选调职位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2,面试比例低于1:2的职位将被取消,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可参与其他职位的调剂。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作为考察人选组织实施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考察原则上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和到原工作单位采取座谈等形式了解选调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与职位相匹配情况,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况等。
九、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人选,并在三台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antai.my.gov.cn/)予以公示。
十、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调动的,即办理调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调的人员需在我县工作满5年后才能申请调动。
十一、组织实施和要求
(一)选调工作由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报考人员和参加选调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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