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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汤原县事业单位选调30人公告

汤原县人民政府 2020-07-01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调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调动。

(六)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七、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面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试卷总分100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及应急应变能力,面试总分100分。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职位报名人数与职位数选调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并公告。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体检、考察资格(以考生放弃资格书面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八、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完全一致的,则以综合写作分数高低为准,分数高的优先进入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当日向县人社局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由选调单位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选调人员,不予办理调动手续。经县人社局审核后,按照考试综合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和考察。

九、公示、调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出拟调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在汤原政府网和今日汤原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调人员,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办理调配手续。

十、纪律规定

报考人员在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纪违规。对替考、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报考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汤原县人社局:0454-7387003

(二)、监督电话

纪检监察组:0454-7387002

十二、本次公开选调相关政策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编办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20年汤原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汤原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xlsx

汤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日

原标题:汤原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30人公告

文章来源:http://tangyuan.gov.cn/notice/4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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