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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对象与计划遴选数的比例为3:1,按照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如取至最后一名出现若干人面试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相同者全部列入。
2.考察之前进行体检,体检机构从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名单中选取,体检项目和标准以《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为准。
3.福州市委组织部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4.笔试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人选的依据。面试成绩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六、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1.福州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综合分析被考察人员考试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集体讨论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分别在福州市委组织部机关、拟遴选人员原单位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安排到福州市委组织部机关挂职,并于三个月内根据其表现情况确定是否调入。调动手续按照机关工作人员调动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
七、有关事项
1.咨询电话:福州市委组织部机关党委,0591-83359781;监督电话:福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举报中心,0591-12380。
2.本公告由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
2012年3月20日
附件: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机关2012年公开遴选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