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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1.选调单位根据考生成绩及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职位需求,确定拟选调人选,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间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根据选调岗位重新确定职级及待遇。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它
1.关于考试安排及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巢湖先锋网”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应主动查询。
2.对本次选调考试,无故不领取准考证或领取准考证后无故不参加考试人员,记入我市选调考试诚信记录。
3.选调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政策解释电话:0551-82323062(巢湖市委组织部)
监督举报电话:0551-82172330(巢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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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巢湖市委组织部
2020年6月28日
原标题:巢湖市2020年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 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aohu.gov.cn/tszf/gsgg/109798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