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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递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经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人事机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后,可递补1次。
九、公示及录(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在泸州人事考试网、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官方网站公示拟调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 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经审批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报考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选调工作全过程按相关规定执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十一、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二)本次公开选调将电话通知进入各环节人员。如因通讯不畅或考生其他原因造成无法通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凡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调人员聘用后,根据工作需求和岗位设置情况,聘用到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由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党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0-2698367(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党工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830-2698517(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纪工委检察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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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22日
原标题: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
文章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23658824ca9740b3b82abbfa6f84563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