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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调程序
(一)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7月中旬,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按100分计算。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现场提问相结合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进入面试人员主动放弃,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位递补,若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笔试、面试总成绩及综合排名将在区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高低按1:2比例确定拟考察对象,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作为进入考察环节的资格条件,考察的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复核考生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信息的真实性。重点考察考生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与考调职位的匹配程度并形成考察结论。
经笔试、面试、考察若无合适人选,报考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减少或取消该职位考调名额。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情况,按照考调职位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人员,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注明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因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造成的名额空缺,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并在区政府网站公告。
(六)审核确认及和办理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者,经考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调入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调入,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调入。确定为拟调人员后,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向拟调人员所在单位发调档函,考生人事档案经审核确认后,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事业人员调入新单位后,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相关规定予以聘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调入新单位的,若调入单位无考调人员对应的公务员职级职数,则根据自愿原则降低职级调动或返回原单位,降低职级安排的考调人员需作出书面承诺。
六、纪律监督
(一)此次考调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相关单位密切配合。
(二)对在考调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反考调工作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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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组织部 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9日
原标题: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组织部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第二批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f.gov.cn/qfqrmzf/c100381/2020-06/19/content_eedd9fc8c7944a78af861384af041ab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