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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策待遇和有关要求
1.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任期一般为3年,日常管理由镇街党(工)委具体负责,每半年由区委组织部开展一次履职评估,年度工作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各镇街党(工)委组织实施,对工作不胜任、群众不满意的,及时进行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党组织关系转至任职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本人和派出单位同意的可继续留任,纳入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管理;其他人员可连选连任。选派期间如遇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应积极参加竞选,当选的继续给予相关待遇;未当选的,终止选派。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离职退休人员和镇街编外聘用人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保留原待遇不变,参照区选派第一书记标准落实生活补助等政策,享受除村干部基本报酬之外的绩效工资、“头雁”书记奖励及集体收益增幅奖。其他人员享受区村党组织书记相关政策待遇。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在职务职级并行等政策范围内,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晋升上一级职级;任职期满考核优秀的,可提拔一个职务层次;符合调任公务员条件的事业身份干部,可优先调任公务员;工作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提拔使用;任职期间达到晋级条件的,可优先晋级。其他人员任职期满考核优秀的,优先推荐参加镇街机关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招录等。
4.对新任职的村党组织书记,由所在镇街确定1名班子成员进行为期1年的“一对一”帮带指导,帮助解决困难问题、适应岗位要求。对遴选村党组织书记任职村,区财政连续2年每年每村拨付10万元引导资金,用于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完善基础设施等。不再继续担任党组织书记的,进行离任审计。
为加强对此次公开遴选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区委组织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全程接受监督举报,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任职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其他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区委组织部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530-5928692
牡丹区牡丹街道政策咨询电话:0530-7799006
牡丹区沙土镇政策咨询电话:0530-3133955
牡丹区胡集镇政策咨询电话:0530-5680003
牡丹区黄堽镇政策咨询电话:0530-7156010
牡丹区小留镇政策咨询电话:0530-5862929
牡丹区吴店镇政策咨询电话:0530—5830006
牡丹区大黄集镇政策咨询电话:0530-362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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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牡丹区委组织部
2020年6月22日
原标题:2020年牡丹区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mudan.gov.cn/art/2020/6/22/art_72679_9226299.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