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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6纳雍县考调县直单位人员35名公告

纳雍县人民政府 201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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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县直部门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各考调单位工作需要和编制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35名,为做好本次考调工作,特制定《纳雍县公开考调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考调方案》)。

  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政审、公示、调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职位

  考调职位详见《纳雍县公开考调县直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考调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四)工龄5年及以上(2016年6月1日前满5年), 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5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本县在职在编人员(工勤身份人员除外);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除外);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组织保持一致;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在各级公务员招录考试或各种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六)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七)截止2016年6月21日约定有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八)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九)截止2016年6月21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十) 截止2016年6月21日仍在服务期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及“驻村特岗扶贫工作人员”;

  (十一)不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二)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考调公告时间:2016年6月21日——2016年6月27日。

  (二)报名时间:2016年6月26日——2016年6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末不休)。

  (三)报名地点: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四)报名所需材料

  1.《纳雍县公开考调县直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正反面);

  3.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5.《考调方案》及《职位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六)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考调方案》、《审核表》,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下载并在《审核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用A4纸打印出《审核表》(只收打印表)。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调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调用资格。

  资格审查由纳雍县考调领导小组组织,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落实。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考调工作的始终,在公开考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方案》及《职位表》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

  如某职位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调整或取消该职位考调计划,因调整考调计划而减少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 若考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提出申请,经纳雍县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本人不愿申请改报职位的,纳雍县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退其所交考务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gznayong.gov.cn/)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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