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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机构与管理岗位设置调整方案》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学院科学发展,配齐配强管理干部,优化中层干部结构,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拟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中层正职空缺岗位人选的组织选拔任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突出政治标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事业、作风优良、勇于担当、结构合理、师生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推进学院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出以公心、公正用人;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办事。
三、选拔任用的职位(8个)
1.党政办公室主任;
2.机关党总支书记、对外交流合作中心主任(兼)、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兼);
3.团委书记、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兼);
4.教务部部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兼);
5.资产与后勤管理部部长;
6.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
7.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
8.外语学院院长。
四、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理念,了解和掌握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具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能够科学谋划,依法依规办事,团结合作、善于集中正确意见。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坚持不懈地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追求真理,淡泊名利,能够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群众威信高。
(二)岗位具体条件:
1.党政办公室主任应是中共党员,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机关党总支书记、对外交流合作中心主任(兼)、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兼)应是中共党员,外语水平较好者优先。
3.团委书记、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兼),应是中共党员,有从事共青团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4.教务部部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兼),应具有副教授或以上职称,熟悉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理念与动态,能够把握人才培养规律;熟悉教学管理活动的各项环节,具有一定的教学管理工作经验。
5.外语学院院长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6.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应是中共党员,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
五、任职资格
除另有规定外,提拔担任中层正职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1.应当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我院三年以上工龄。
3.行政人员提任中层正职的,具有副职岗位工作经历;专任教师提拔中层正职的,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