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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6年7月19日10:00-13:00。笔试地点:伊犁州人民检察院(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综合知识测试。综合知识测试包括基本理论、法律基础知识、文字处理及相关法律业务知识等方面内容。笔试用汉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答题,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每个职位按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公开考试选调职位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5,达不到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2016年7月25日10:00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伊犁党建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统一在2016年7月28日至29日进行。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考官由遴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选派人员组成。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左右。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按6:4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只作为进行考察环节的资格,不作为考察对象的排名。
四、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于2016年 8月8日前完成。根据综合成绩,每个职位按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公开考试选调职位人数与考察对象人数的比例为1:3,进行差额考察。不足1:3的,全部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伊犁州检察院组织开展。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报考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中,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政治素质关。报考者所在单位和任免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确定人选、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1.确定拟遴选人员。考察结束后,遴选机关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职位需求,经与伊犁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沟通,并由遴选机关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报伊犁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经考察遴选职位没有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2.公示。伊犁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拟遴选人员在伊犁党建网进行公示,并由遴选机关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遴选机关将在公示期满后30日内按有关规定到伊犁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转任手续。
4.任职。遴选机关根据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结合拟遴选人员原任职务,确定遴选人员拟任职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六、遴选信息发布
伊犁党建网(www.ylccp.gov.cn)为2016年伊犁州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官方网站。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宜
本次公开考试遴选干部实行回避制度,考试全过程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对考试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可以向州纪委、州党委组织部检举反映。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伊犁州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999-12388
伊犁州党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999-12380 8035309
伊犁州检察院纪检监察处:0999-8333211
政策咨询电话:0999-8333188
考务咨询电话:0999-8333188
原标题:2016年伊犁州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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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组织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01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