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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察
县教体局成立考察组,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五、公示录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在教体局和其所在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六、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遴选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遴选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录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遴选工作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4216036、4202116(县教体局政工股)
监督电话:0534-4256611(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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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15日
原标题:关于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遴选工作人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zgpingyuan.gov.cn/n30673473/n33430240/n33430326/c54992463/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