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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缴费。上传照片成功的报考人员,请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截止时间:2016年6月27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后打印《大邑县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 80元。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16年7月5日至9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选调岗位、选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选调岗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以免笔试后资格审查不能过关,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公开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选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将选调岗位进行调减或取消。
调减或取消选调岗位情况将于2016年6月29日通过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已缴费但选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于2016年7月6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办理退费。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7月9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申论》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旧版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笔试成绩计算
申论×6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
6.笔试成绩将于2016年7月20日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二)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按照笔试总成绩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7月26日
3.资格复审地点:大邑县人才交流培训考试服务中心,由大邑县纪委监察局、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负责对遴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大邑县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贴上照片)一式二份;
(3)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务员管理部门鲜章;
(4)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持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6.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各岗位笔试折合成绩从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并在2016年7月28日进行递补资格审查。
7.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6年7月29日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