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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
由公开竞聘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五)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情况,由公开竞聘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拟聘任人选。公示期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竞聘的占编人员按程序办理人事调动手续,非占编人员实行备案数管理。
本次公开竞聘产生的副院长、副主任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聘期为5年;考核不合格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予以解聘。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在考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公开竞聘资格。其他相关人员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报名者需在报名表中有原单位法人的签名同意并盖章。
六、工资及福利待遇:
参照在岗在编人员管理办法及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核算方式,按照档案工资加绩效工资执行。
七、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竞聘岗位、竞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等事宜,请向报考单位咨询。未尽事宜,由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贺兰县人民医院:8627339
贺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8063579
(二)监督举报电话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67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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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贺兰县卫生健康局公开竞聘领导小组
2020年6月9日
原标题:贺兰县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聘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xhl.gov.cn/xxgk_7799/zfbmzsjgxxgkml/hlxrlzyhshbzj/gsgg_20253/202006/t20200610_2134212.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