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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宣传、统战部门和工商联干部队伍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内外公开遴选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中共宣恩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2名;中共宣恩县委统战部工作人员1名;宣恩县工商联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县内外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其中:乡镇公务员必须在乡镇服务5年以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16年12月31日。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县委宣传部遴选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殊需要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遴选人员年龄30—40周岁,年龄计算至2016年12月31日。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
8.符合遴选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尚在试用期的人员。
4.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处理的。
5.受到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6年6月15日(星期三 )至2016年6月24日(星期五)。
(二)报名方式
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由个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两张1寸登记照到县委宣传部(630室)、县委统战部(922室)、县工商联( 917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遴选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部门与县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取消相应招录职位数。参加面试人数按遴选职位数3: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