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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遴选条件,对报名者所报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注明。笔试成绩公布在《西双版纳州委党校网》、《西双版纳党建网》。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以遴选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参考人员的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五)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州委党校组织实施。州委党校根据面试人员的总成绩,按从到低分的顺序,以遴选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按照遴选职位的职责要求,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按照公开遴选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公示和办理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遴选人选,经州委组织部核准后,在《西双版纳州委党校网》、《西双版纳党建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691-2146673(州纪委第二纪工委)。
六、组织实施
此次公开遴选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科按照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原标题: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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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