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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我区决定面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深圳市内、外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现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均统称公务员);
(二)深圳市内公务员需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脱离处分期和保密期,未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合同规定;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三)市外(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公务员需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脱离处分期和保密期,未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合同规定;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六)符合岗位条件要求;
(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八)相关资格条件均截至于2016年6月1日。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或市内聘任制公务员在现用人单位首次聘用期间的;
4、任职试用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新区组织人事局邮箱rsglk@szlhxq.gov.cn,每人限报一类职位(岗位类别及相关岗位要求见附件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24日(星期五)下午6:00止。咨询电话:0755-23338306,0755-23338305,0755-23338389。
(二)报名材料。《深圳市龙华新区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深圳市龙华新区选调公务员报名信息简表》、《公务员身份承诺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者扫描件,其中任现职级文件、公务员登记表可暂不提供,待单位考察时补交)。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2016年7月1日通过电子邮件向报考者反馈资格初审情况,并对初审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