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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放笔试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7月7日-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考试
1.本次遴选,采用笔试加面试,按5:5计入综合成绩,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用书。遴选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2,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减少该职位遴选人数或取消该职位。
2.面试入围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如拟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
3.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察与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前。
2.遴选单位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3.对考察合格者,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由县人社局组织组织体检。
4.因报考者中途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者中由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录用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对拟录用人员在《桃江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共同组织,用人单位配合。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中共桃江县委组织部
桃江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