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四、考试
(一)考试内容:履行岗位职责所应当具备的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及教材;
(二)考试方式及分值:笔试,分值100分;
(三)笔试时间:2020年6月21日上午09:00 — 11:30;
(四)《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20年6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报考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居民临时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值班室领取;
(五)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居民临时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由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以笔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如进入面试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若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总成绩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公布。
六、考察政审
根据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政审工作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作出考察政审结论、提出调动建议意见。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调动审批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门行文调动。
八、纪律监督及有关要求
(一)纪律监督
1.本次考调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方案》的规定开展工作。
2.工作中,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或者可能影响考调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考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有关要求
1.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政审或考察政审结果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2.考调工作各个环节的有关信息统一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九、组织领导
本次考调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成立金沙县督查考核服务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此次考调的具体工作。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7227303 县委办
0857-7221874 县委组织部
0857-725276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7229441 县纪委监委
点击下载>>>
金沙县督查考核服务中心公开考调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原标题:金沙县督查考核服务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文章来源:http://www.gzjinsha.gov.cn/xxgk/zfxxgkml/jcxxgk/rsxx_22850/gwykl/202006/t20200608_609997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