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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高新区选聘中小学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聘用,协助其办理相关手续。
七、任期及职责
(一)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计入聘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任期6年(含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试用职务,安排适当工作。
(二)实行校长负责制。聘任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各项管理工作,坚持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对学校的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在党组织的领导下,集体研究决策。任期满后,对校长进行任期审计。
(三)实行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签订校长任期目标责任书,分学年度教体局实施督导考核。任职期满后根据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考评情况相适安排。
八、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选聘工作纪律,对选聘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核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本方案由高新区选聘中小学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由高新区选聘中小学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14-2569905
监督电话:0314-255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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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承德高新区2020年选聘中小学管理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j.chengde.gov.cn/art/2020/6/6/art_499_5673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