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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选拔职位人数与考察人选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若有并列第3的,一并列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突出对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进行考察,结合审核干部个人档案和听取纪检等部门意见,综合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六、确定拟任人选
根据各个职位的综合成绩排名和组织考察情况,研究提出建议人选。个别选拔职位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七、公示
确定拟任人选后,在相关网站和单位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任职
(一)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予以办理任职手续。
(二)确定任职人选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任职单位报到并配合办理调动相关手续,否则取消任用资格。
(三)对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相应职务级别的工资福利等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并执行我区引进干部5年最低服务期规定;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职级层次和身份性质重新安排工作。
选拔工作政策咨询等方面问题,请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联系。报名及审核相关问题请咨询相应的招考单位。
咨询电话:区社会事业局0591-86171316
区交通与建设局0591-23163375
区国有资产管理局0591-23160669
区党群工作部干部处0591-23165799(政策方面)、公务员管理处0591-24399129(考务方面)
开通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本公告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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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公开选拔平潭综合实验区区直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职位表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0年6月5日
原标题:平潭综合实验区2020年公开选拔区直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公告
文章来源:http://fjksbm.com/s/pt2001/news/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