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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察及体检
1.考察。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察人数与各岗位拟考调人数2: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第一名并列的,一并纳入考察;综合成绩第一名没有并列,第二名并列的,一并纳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前述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
2.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察情况,由考调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未达到考调工作领导组半数通过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3.体检组织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4.递补。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经考调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后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调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将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jbxx/zwdt/rsjzkxx/qtks)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调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等有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不收取报名费用,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二)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江阳区纪委监委举报或申诉。
(三)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因考生个人原因而无法联系上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为确保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自觉服从组织对工作的分配、调动和安排。
五、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咨询电话:0830-3105573(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30-3162071(泸州市江阳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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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情况表.xls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4日
原标题:关于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jbxx/zwdt/rsjzkxx/qtks/content_65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