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20山东潍坊市潍城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引进计划”选聘50人公告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6-03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3.查询初审结果。报名人员于6月20日11: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并打印《2020年潍城区“优才计划”选聘报名表》。

4.报名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初选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报名人数与选聘岗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低于3:1的岗位,经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计划,按规定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被取消岗位计划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初选

初选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范围人选,对达不到5:1的岗位,按初选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复试范围人选;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选聘计划。进入复试范围人选最后一名初选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复试范围。进入复试范围人选名单在“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和《初选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初选。

(三)现场资格复审

复试前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材料提报要求,将在“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复试资格。复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四)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将在“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站公布。

复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初选准考证》。复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初选、复试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在复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考察人选)。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成绩仍相同的再进行加试,并以加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站公布。

(五)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等方面情况。根据有关要求,要对考察对象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聘用人选。

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合格的,等额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察的具体时间、方式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除特殊情况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由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制定具体岗位,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次序。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