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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按照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18日—6月19日。
(四)业绩评价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分为业绩评价和面试两个环节,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
1.业绩评价。业绩评价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10%。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应聘人员撰写的个人竞职报告(面试当天提交,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办学思想、取得的成绩或管理方面的成功案例,2000字以内)进行综合评分。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90%。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执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要素。
选聘委员会将根据应聘者的个人业绩和面试总分进行综合排名,确定体检对象人员名单。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相关要求进行考察。
(七)确定拟任人选
区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并投票决定拟任人选。
(八)任前公示
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任
依法依规履行聘任手续,任职试用期1年,聘期5年。
七、纪律与要求
(一)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公开选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在任何一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选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八、其他
未尽事宜由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刘老师,0830-3123590;夏老师,0830-312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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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0年6月2日
原标题: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公开选聘泸州市实验中学…
文章来源: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jbxx/zwdt/gggs/content_65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