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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遴选方式
遴选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负责组织实施。遴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结束后,分职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计划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职位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计划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遴选考察对象。
考察。重点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凡发现人员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上弄虚作假的,伪造档案或档案材料涂改严重的,取消遴选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遴选人员
(一)会议研究。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考察情况。会议综合考察人选情况后,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分职位按计划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遴选人员。
(二)体检公示。对各职位确定的拟遴选人员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遴选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在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选用单位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2016年依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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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依安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依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