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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复审和面谈
1.资格复审
按遴选职位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前,遴选机关应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公务员身份证明(工作证、单位证明、公务员登记表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由遴选机关通知。对于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取消面试资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2.面谈
面试前遴选机关可开展面谈,了解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在职期间表现。
(四)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和遴选机关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与遴选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公示和转任
各遴选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对象,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遴选列入全市年轻干部培养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基层单位要鼓励和支持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遴选,不得随意阻扰报名。遴选机关不得擅自终止遴选程序。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各单位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办事,主动接受监督,不得突击提拔和转任,确保遴选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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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