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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业能力评审
结合岗位及工作需要对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评审,由评审专家组根据公开选调的岗位需求确定评审组成要素及标准(反映被评审人的业务能力和业绩成果等),并按照评审组成要素及标准提出评审分数,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分数线,最终评审得分取平均分数。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评审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官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出具面试成绩。
3.总成绩。按专业能力评审得分的40%、面试成绩的60%比例合成为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面试。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在同一职位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六)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干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时,考察对象应出具所在单位同意选调书面证明。
(七)公示及聘用
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聘任手续。
五、有关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六、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有关考试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请收到短信通知的统一回复“选调+岗位+姓名+已知悉”(例如:选调+岗位一+张三+已知悉)。
(二)本公告由广州市民政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三)关于各选调岗位的相关问题,请在工作日的8:30-12:00、14:00-17:30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20-83178685。
(四)监督电话:83178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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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
2020年5月29日
原标题:广州市民政局2020年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58797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