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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考察
领导小组负责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实行等额考察。若经组织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选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额从进入同一选聘岗位考察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人选
经面试、适岗比对、组织考察合格者,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手续;对有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开发区管委会不明确机构规格,执行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聘任制,签订聘任合同,聘期3年,聘期期满,依据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行档案封存管理。
本《选聘简章》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2875837
监督电话:0535-2222156、2222633
信息查询网址: http://www.lai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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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州经济开发区全员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原标题:山东莱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选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laizhou.gov.cn/art/2020/5/27/art_23203_27286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