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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激励机制
1.优先表彰选树。选派干部在村任职满2年且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优先推荐为先进模范个人的表彰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2.优先晋升职级。符合职务职级或职称晋升条件的,优先在原单位晋职晋级;对任职满5年、完成工作目标且考核合格的,凡符合晋职晋级条件的,提拔一个职务层次或晋升上一级职级。
3.优先提拔使用。乡镇领导班子出现空缺时,优先从任职满2年的优秀选派干部中选拔。选拔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时,优先考虑有农村任职经历的干部。
4.优先调任公务员。对选派到村任职干部中的事业人员,任期届满考核优秀、工作业绩突出,且符合调任公务员条件的,根据实际情况调任公务员;回原单位工作的要及时妥善安排相应岗位。
八、组织领导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要把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培养党的干部的重要平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鼓励动员符合条件的、有潜力的干部到村任职,促进他们在基层一线成长、建功立业。要创优到村任职干部的工作生活条件,确保相关保障措施和激励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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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和顺县委组织部
2020年5月7日
原标题:关于切实做好选派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heshun.gov.cn/hsxxgk/xxgkml/tzgg1/content_56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