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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曲办字〔2014〕15号) 以及《云南省检察机关遴选检察官试行办法》的规定,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决定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遴选范围和人数
(一) 遴选范围:曲靖市检察系统9个基层检察院及曲靖市辖区内三所监狱(云南省第四监狱、中安监狱、曲靖监狱)中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二)遴选人数:5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要求详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6月);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详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8. 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履职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17日至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60号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附楼302室)。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岗位对法律职业资格证有要求的,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5)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7)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8)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
所有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拟遴选人数达到5∶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裁减相应遴选计划。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局域网公告。
(二)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检察业务工作能力。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7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准考证:笔试前1日由考生本人到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领取。
4.笔试成绩公告: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局域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