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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确定考察对象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按照1:1.5的比例,从到低分排序,提出体检、考察人选,提交市政协党组会议研究(如遇规定名额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如资格审查或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文字表达能力和群众公认度。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六)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按1:1的比例提出人选名单,经市政协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
(七)公示和借调试用
在拟遴选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借调试用半年。试用期内不办理转任手续。
(八)办理调入和任职手续
借调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调入要求的,经市政协党组会议研究,办理调入和任职手续。不符合调入要求的,安排回原单位工作。
遴选和借调试用期间,在原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四、报名及其他有关事项
(一)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人员填写《郑州市政协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2份(粘贴照片),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另交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报名时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印章)1份,干部任免审批表(加盖主管部门印章)1份和近2年主要工作表现。
(二)报名有关事项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组织报名。
2.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人社局和各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和初审。
3.经初审合格后,请报考者本人按照要求将报名推荐表及有关资料报市政协办公厅人事处(市政协办公楼2004房间),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15日。
4.公开遴选有关笔试成绩、面试、体检等信息,均通过郑州市政协门户网站发布。请报考者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及时关注、查询网站发布信息。
5.报考者在遴选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告知,遴选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者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未尽事宜由市政协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 系 人: 李宝莉 苏 菁 韦慧君 海 龙
联系电话:67183018 67183031
原标题:郑州市政协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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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政协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