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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8名跟班试用人选。考察过程中若出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条件或主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照相关要求,报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对拟跟班试用人选分别在丰城市人民政府网、丰城发布、丰城党建微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行为期3个月跟班试用,跟班试用期间不转人事、编制和工资关系。
(八)办理调动手续
跟班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正式选调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退回原单位。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选调工作由市委人才办、市政府办、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具体操作实施。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2.本次选调考试全程接受监督,举报电话:0795-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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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丰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4日
原标题: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xfc.gov.cn/xwdt/001002/20200525/711b7f1e-35fd-4f55-b832-96cab9df67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