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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重庆市上半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258名公务员公告

遴选网 201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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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机关共同组织实施,主要测查报考者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与报考职位的适应度和匹配度。

  市工商、市质监系统的面试放在笔试之前,面试时间为:2011年3月19日上午8:00开始,地点分别为: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市工商局办公楼;江北区五简路9号市质监局综合大楼。

  其他遴选机关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的方法为:依据《职位表》中规定的面试比例,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各遴选职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遴选机关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查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的准确性、是否符合资格条件等,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应提交本人所在单位签署“同意参加遴选”意见并盖章确认的《2011年上半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若达不到遴选职位面试比例的,由市公务员局和遴选机关共同商定是否继续进行面试。

  面试合格人员计算总成绩的方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每个职位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次序,按与遴选人数等额比例(市纪委实行差额体检和考察,遴选名额与参加体检人数比例为1:1.5)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并列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差额考察)。体检严格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组织。体检结束后,报考人员无故放弃遴选的,记入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遴选机关应认真制定考察标准和工作方案,将考察有关事宜书面通知考察人选,并及时与被考察人所在单位沟通。考察的重点为德、能、勤、绩、廉,考察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结果为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若因体检、考察原因出现缺额的,由市公务员局和遴选机关共同商定是否进行递补。进行递补的,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来确定,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则同时列为差额考察人选。

  (四)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要分别在原任职机关和遴选机关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遴选机关将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报市公务员局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有试用期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五、监督与咨询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负责对遴选机关和考试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市级各遴选机关要设立监督举报和咨询电话,受理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向市公务员局和遴选机关咨询。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8686737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868838、86868837。

  监督电话:86868869

  附件:
    2011年上半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
    2011年上半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大纲.doc
    2011年上半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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