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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面试评议
面试评议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评议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评议结束,根据选调计划和面试成绩,按1:1.5比例公布考察人选。若最终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低于11人,在面试评议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所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考察对象确定后,沾化区委组织部、沾化区纪委监委机关进行联合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纪律作风、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考察组填写《干部档案审核表》,并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考察过程中将对选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选调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
(二)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沾化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机关综合考试考察情况,结合岗位需求,按照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面试评议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因被取消录用资格或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注意事项
(一)凡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的,上报纳入滨州市组织人事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今后5年内不得参加滨州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人事考试。
(二)本公告由沾化区委组织部、沾化区纪委监委机关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43-781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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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滨州市沾化区委组织部
滨州市沾化区纪委监委机关
2020年5月22日
原标题: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纪委监委机关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anhua.gov.cn/xinwen/html/128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