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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综合测试
对通过人员,由各镇(街道)视情组织素质测试,进行综合比较、分析研判,确定拟任职人选。
(五)组织考察
各镇(街道)党(工)委派出考察组,通过在一定范围内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考察人选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群众口碑等情况,形成考察意见和考察材料。
(六)讨论决定
5月28日前,各镇(街道)党(工)委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讨论人选任职建议后报县委组织部。
(七)任前公示
对拟任职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八)正式任职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镇(街道)党(工)委下发任职通知,办理任职手续,进行任前谈话,派员到社区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宣布任职决定,并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管理及政策待遇
遴选人员的管理及政策待遇由各镇(街道)参照《关于实施“引雁归巢、筑梦兴惠”工程鼓励优秀人才返乡任职的意见》(惠组发〔2019〕23)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执行,详情请咨询各镇(街道)党(工)委。
为加强对此次公开选任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县委组织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任和任职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任职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县委组织部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543-5321407,5328890。
各镇(街道)业务咨询电话:(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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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农村党组织书记公开遴选各镇(街道)业务咨询电话.docx
原标题:惠民县公开选任农村党组织书记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mzgw.gov.cn/Index/show/id/2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