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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选调15人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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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初审时间为3月24日至3月27日。

2.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考人员报名后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

3.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结果查询时间为2020年3月24日9:00至3月28日17:30。

资格初审结束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研究决定考试程序及方式(将采取笔试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下一步具体程序及要求将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wmpta.org.cn)上另行通知,请报考者随时关注。

五、其他

(一)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整个过程,在选调的任何阶段及岗位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报考者在选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成绩无效、取消选调资格、处分等处理,对有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划定复习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选调录用人员在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四)本公告由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4—8320604(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

0474—8320425(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组织部)

技术咨询电话:0474—8246513(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点击下载>>>

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选调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原标题: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mg.gov.cn/art/2020/5/20/art_1733_320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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