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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地处渤海之滨、黄河之洲,人口393万,现辖两区一市四县和三个市属开发区,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示范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核心地带、济南都市圈和山东半岛城市群协同区。滨州有厚实的产业基础。高端铝业、新型化工、家纺纺织、粮食加工、畜牧水产“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迅猛,2019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近万亿元;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医养健康、现代服务“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崛起。滨州有便捷的交通网络。“五高两铁”汇聚、九条高速纵横、机场港口联通的立体交通网络已经铺开,“出门即出发”的交通枢纽城市呼之欲出,1小时到北京、3小时到上海、25分钟到济南的便捷交通圈、经济圈和生活圈即将形成。滨州有强劲的创新引擎。渤海科创城、渤海先进技术研究院、魏桥国科研究院全力提速建设,渤海科技大学、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滨州分校、山东康养职业学院等八所高校建设全面推进,“一城两院八校”总体布局和“产学研金服用”一体化科创体系正在形成。滨州有优良的人才生态。实施“百名高端专家、千名硕博士、万名大学生进滨州”工程,深化“渤海学子·青鸟计划”,创新设立“滨州人才节”,完善人才公共服务和生活保障,高标准建设人才公寓,在子女教育、家属安置、医疗保障、科研配套、创业支持等方面,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激励保障服务体系。
自2019年以来,滨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统领,加快推进制度创新、流程再造,扎实推进31项重点改革事项,建立“1+10+N”改革事项协同推进体系,打造了一批具有支撑性、影响力的“滨州模式”,制度创新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溢出效应日益凸显。特别是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正在加快推进,迫切需要一批具备专业知识、专业思维、专业能力的专业人才集聚滨州、施展才华。为进一步配齐配强专业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部分领导干部和招商专业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一)黄河三角洲(滨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滨州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产业现代技术研究院)
滨州农业资源丰富,拥有沾化冬枣、阳信鸭梨、无棣金丝小枣等优质农产品,粮食总产量达359.4万吨,以中裕食品为代表的农业龙头企业386家,粮食产业“滨州模式”在全国推广。黄河三角洲(滨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县级),是以粮食安全为底线,以科技研发为方向,以农民增收为目标的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平台;滨州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产业现代技术研究院与其合署,主要负责组织实施高效生态产业现代应用技术、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承担实施重大科研开发项目等。
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面向全市公开选聘黄河三角洲(滨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正职1名(正县级)、专职副职1名(副县级);面向全省公开选聘滨州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产业现代技术研究院正职1名(正县级,为便于工作协调可兼任农科园区副职)、副职2名(副县级)。
(二)滨州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市投资促进处)
滨州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市投资促进处)为市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正县级),主要负责对接国家京津冀一体化、雄安新区等战略布局,承担经贸合作、人才交流、科技创新等服务工作,加强与驻地高等院校、经济组织以及滨州籍在京民营企业家、工商界人士协调联络,宣传推介合作项目,搜集项目、科技信息,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和经济合作做好服务工作。
根据招商工作需要,面向全省公开选聘滨州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市投资促进处)副主任1名(副县级),主要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三)省级以上开发区
滨州市有省级以上开发区8个,其中国家级开发区2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个。2019年以来,按照省委部署,全面实施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行“党工委(管委会)+”运行模式,精简优化内设机构,设立产业公司和平台公司,建立起更加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更加灵活实用的开发运营机制、更加激励竞争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更加系统集成的政策支持体系。为进一步充实招商专业力量,面向全国选聘招商专业人才:
1.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8名,主要负责招商工作,分别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邹平经济技术开发区、沾化经济开发区、惠民经济开发区、阳信经济开发区、博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各1名。
2.开发区内设机构及平台公司招商专业人才14名,分别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1名、招商专业人才2名、投融资专业人才2名,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高端铝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高端化工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阳信经济开发区信开源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名,无棣工业园招商专业人才1名,鲁北高新区产业园招商专业人才1名,无棣新海工业园招商专业人才1名。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行。
2.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专业知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学历等岗位相关要求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其他不适宜担任拟聘任职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