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1. 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方式:采取闭卷考试。
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内容主要包含政治、经济、法律;城市更新改造等相关知识。
时间及地点: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公示:笔试考试成绩在石林政务网进行公示。
2. 面试
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成绩排名从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因其他情况出现等额的,可进行等额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的时间为15分钟。
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交往意识等综合能力。
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公布: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及合格分数线
计算方式: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成绩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在石林政务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及考察
综合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岗位排名从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及考核;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
考察前需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人选,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考察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考察人选。
(五)决定选调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五、选调纪律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选调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取消选调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 公示期满1O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本招聘公告由石林县城改办负责解释。
七、监督电话
石林县监察局:0871- 67796265
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796827
原标题: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