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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甘肃遴选(选调)肃北县机构编制信息服务中心人员2人公告

肃北县人民政府 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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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根据遴选(选调)资格条件,县委编办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发给准考证。每个报考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比例不得低于1:3,达到报名比例后方可进行笔试。

(三)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遴选(选调)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由县委编办组织实施。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试题统一命制,卷面总分100分。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材料写作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四)面试。分职位根据个人笔试综合成绩,按照遴选(选调)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其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五)组织考察。面试结束后,县委编办依据报考者笔试、面试后组织考察成绩(组织考察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遴选(选调)职位与考察对象的比例为1:2,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审查档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得分按比例计入总成绩。考察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

(六)综合成绩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30%、组织考察成绩20%汇总得出每名遴选(选调)人员的综合成绩,并及时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组织考察成绩×20%。

(七)研究决定。根据遴选(选调)人员的综合成绩,提出拟遴选(选调)对象,由县委编办主任会议研究后,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后确定。

(八)公示。对确定的拟遴选(选调)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并依次替补。

五、相关要求

公开遴选工作接受纪委监委和组织、人社部门的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原标题:关于公开遴选(选调)肃北县机构编制信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ubei.gsjgbz.gov.cn/sbx_gzgg/202005/t20200512_1822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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