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及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和写作等。试卷满分为120分。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凡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等环节。
笔试时间:2016年6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考生于6月23日至24日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职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选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考试合成成绩的计算方法:将笔试成绩(按100分折算)与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进行合成,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从到低分排序按选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序)。
(三)考察
考察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及报考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四)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含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含山县人社局网站上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即按规定办理试用等手续。
(五)相关手续办理
公示后,拟选调人员先由用人单位试用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经考核同意调入的,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申请办理调动手续;对不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试用人员,仍回原单位工作。
因下列情况导致选调职位出现空缺的,在报到7个工作日后从面试入围者中按考试合成成绩由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结果影响选调的;
3.拟选调人员在报到期限内自愿放弃选调的;
4.拟选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五、相关事宜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555—4325010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555—4311111
原标题:含山县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6年含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