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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所在医院体检专用公章。对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符合条件的报考同岗位考生中依次递补,最多只递补一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符合条件的报考同岗位考生中依次递补,最多只递补一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八、办理调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霍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报送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对违反公开选调规定或未能在考察前提供选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等证件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的有关规定和考试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霍邱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查阅。
2、本次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为增强选调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选调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调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将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选调资格、通报所在单位等处理;对违反选调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霍邱县人社局在本次选调考试中不指定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考生在本次选调结束前,不得变更联系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5、报考人员所具备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与报考单位任职岗位明显不一致的,无法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咨询电话:0564-6081531)
6、咨询电话:0564—6081520、6014189(县人社局)、0564-6012987(县人大办)、0564-6022282(县政协办)、0564-6022036(县政法委);监督电话:0564—6019042。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内使用。
7、本《公告》由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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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霍邱县人大、政协、政法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霍邱县人大、政协、政法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和《诚信承诺书》(A4纸双面打印).doc
2020年度人大、政协、政法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的证明.doc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3日
原标题:2020年度霍邱县人大办、政协办、政法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uoqiu.gov.cn/xqgk/gsgg/26431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