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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医疗救助服务中心是营山县医疗保障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地点在绥安大道66号营山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主要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乡特困人员、特困重度精神病患者、特困重点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含县级)审定的其他城乡低收入群体中患有重特大疾病住院需特殊救助的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公开考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调范围、对象、要求
四川省内在编在职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考调范围、对象和相关要求具体以《营山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为准,详见附件1。
二、考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二)年度考核:参加工作以来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三)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试用期未满或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处分未满影响期的。
4.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不能流动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5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3.报名地点:营山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营山县绥安大道66号营山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511室)。
4.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时携带填写完整的《营山县医疗保障局公开考调营山县医疗救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二份,单位和主管部门均要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3)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及同意证明(见附件3)。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