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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根据参考人员的总成绩,按选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不简单以考试成绩取人。
3、对考察人选征求县纪委监察、县委组织部及公安、法院、计生等部门意见。
4、考察工作定于2020年5月25日至5月29日。
(五)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机构应建立岗位责任制,落实回避规定。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循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资格。
(六)确定选调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和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定襄大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用的,报考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委组织部办理报到手续。
(七)试用期和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先行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内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
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县委组织部要做好选调工作的相关准备工作和政策咨询解读。
(二)全县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干部充分了解、积极支持,为公开选调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不得无故阻止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参加公开选调。
(三)为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四)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在发出笔试、面试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提供信息支持。
(六)设置监督举报电话
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0350—6030575
附件:
中共定襄县委组织部
2020年5月9日
原标题:中共定襄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X0zGVlMyiuE1RcnVajf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