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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政务公开监督员的义务
(一)学习、掌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政策规定。
(二)深入社会各界,听取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或建议。收集、反馈和协助查找市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需要了解的信息。
(三)及时反馈群众意见,指出发现问题,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四)不得以监督员身份谋取任何私利和特权。
八、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名单公示、正式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填写《中卫市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报名表》(中卫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nxzw.gov.cn),填报完毕后发送电子邮件至nx_zws@163.com。
(二)资格审核。中卫市政务公开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人员范围。资格审核时,报名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所在社区、企业或单位盖章后的《中卫市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报名表》1份;
3.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审核资料报送至市行政中心10楼1012室,或邮寄至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服务中心(邮编:755000)。
(三)名单公示。在中卫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正式聘任。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人选,上报中卫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颁发《中卫市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聘任书》,并向社会公告。
咨询电话:0955—7068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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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原标题: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选聘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xzw.gov.cn/xwzx/tzgg/202005/t20200511_20768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