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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韶山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韶山市委组织部所属市委红色教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市离退休老干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养好,品行端正,勤奋踏实、有吃苦奉献精神;
2.不同岗位所需学历、年龄、性别等具体条件、要求见附表。
3.在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由单位党委(党组)出具同意推荐报名意见;
4.所有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
1.选调公告及各环节信息在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2.选调采取现场报名。
地点:韶山市委组织部办公室(韶山市行政中心 1221室)。
时间:2020年5月12日至5月14日。
要求:报考人员自行下载《韶山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考核表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必须保持联系电话通畅,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选调方概不负责。
3.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试考核
1.开考比例。选调计划岗位选调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1:3。
2.考核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政治素养与文字综合等内容。两个岗位采取一套试卷、同时开考、分别计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凡进入笔试环节应试者,非选调方原因不得弃考。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核对象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思维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3.考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和面试时间及地点由韶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应试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调查、审查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实,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