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六、考试考核
(一)开考比例
选调计划岗位选调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
(二)考核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政治素养与文字综合等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凡进入笔试环节应试者,非选调方原因不得弃考。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核对象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思维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和面试时间及地点由韶山市委巡察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七、考察与体检
根据应试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调查、审查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实,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情况等。
根据考察结果,按岗位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体检不合格,按应试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2次。
八、公示与调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由韶山市委巡察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的人选,并在韶山市人民政府官网和调出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点击下载>>>
中共韶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更多湖南公务员遴选考试信息,欢迎访问湖南遴选考试网,查看湖南遴选笔试题和湖南遴选面试题。
原标题:韶山市委巡察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aoshan.gov.cn/11698/11620/content_833896.html